| (一)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承办机关文秘、信息、劳资、机要、宣传、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及督促落实;负责重要性文稿的起草;组织办理提案、议案、督查以及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系统党务、组织人事、培训教育以及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市房地产协会等社团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工作和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征收有关规费;对局直属单位生产、经营、事业性收费、财务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和汇编工作;对全市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法制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房地产行政执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并组织开展房地产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产权产籍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及房屋权属
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确权和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工作;
负责市区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核准;查处产权转移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应诉产权产籍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产籍档案的管理;组织市区房地产测绘及地籍图编绘。
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价格评估、租赁工作;管理房地产交易鉴证。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出租、修缮等管理工作;负责代管房工作。
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
指导制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拆迁行政执法检查,承办房地产交易、拆迁、产权纠纷的调解、拆迁行政裁决和拆迁听证、强制拆迁相关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挂泉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参与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章制定;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综合片区规划;协助管理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的对外招商、引进外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外促销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的综合统计。负责房地产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行业的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地产二、三级市场;
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跟踪管理
;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指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经纪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会同有关科室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综合统计。
负责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住宅建设片区规划;负责全市住宅建设信息的统计。
组织拟定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及发展规划;指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
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药物、防治工程的质量监督。监督规范公共设施维修费的使用;负责对拆改建筑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安全审定。
泉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是泉州市住房委员会办事机构。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并督促各地实施;审核县(市、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方案;管理和指导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协调、检查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房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与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
(四)行政审核审核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评估单位的资质,白蚁防治单位、房屋拆迁单位、房地产经纪单位的资格审核审批和年检工作。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白蚁防治、房屋拆迁、房地产经纪单位资质格档案;受理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配合有关科室收到公共维修基金和其他行政收费工作。受理市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办理城市房屋拆迁期限延期审批。承办房地产评估、经纪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注册工作。承办法律法规的其他房地产类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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