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房简报
【日期:2006年3月22日】
【公房改造】
许昆贞副市长视察旧危直管公房改造试点工程
2月21日下午,市政府许昆贞副市长在洪伯山副秘书长的陪同下,视察旧危直管公房改造试点工程进展情况,并实地察看部分拟改造的旧危直管公房。市建设局吴共湖局长、市房管局李建芳局长、郑镇安副局长、市房管所吴天瑞所长陪同视察。
许副市长一行首先深入旧危直管公房改造试点工程镇抚司6号、庄厝埕32号施工现场察看。在听取了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后,许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旧危直管公房改造的工作思路并指出镇抚司6号、庄厝埕32号等第一批试点工程自去年12月底开工以来,各标段均已进入上部结构施工,整个工程建设较为顺利,改造建设工作总体是成功的。市房管局要认真总结经验,综合考虑与公房周边片区的整体规划建设相协调,以提高人居环境和经济效益,做到“改善交通、增加绿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随后,许副市长来到模范巷、米仓巷公产实地察看公房现状、居住使用情况并前往西郊新村,现场了解过渡安置房规划建设情况。许副市长指出旧危直管公房改造工作势在必行,要确实改善租户居住条件,对模范巷旧危公房的改造可综合考虑把周边的私房一并纳入,统一规划建设;对米仓巷旧危公房的改造可考虑由鲤城区政府牵头,纳入整个片区的改造范围,亦可与区政府联合改造。西郊过渡安置房的建设应结合考虑整个西郊新村危房改造的总体规划。
最后,许副市长强调,旧危直管公房改造工作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前提下,根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古城控规要求,以滚动改造建设为原则,成熟一片,改造一片;要积极探索创新旧危直管公房改造模式,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结改造经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旧危直管公房的改造任务,真正体现其作为政府
“民生性”工程的特点。
(市房管所)
【权属登记】
省建设厅到我市调研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3月15日至16日,省建设厅农村房屋产权登记调研组在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刘天良处长带领下,到我市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调研。调研组听取泉州市、石狮市有关农村产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泉州中心市区、石狮市部分乡镇政府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已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部份群众座谈。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原因,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立法滞后,产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不能适应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也不利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保护和利用。针对以上问题,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我市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做法与经验;了解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受理部门、发证主体、确权做法、登记条件、权证格式、登记种类、登记程序等产权登记环节、要件以及农村房屋产权交易情况、各方面对农村房屋产权交易的意见与建议。
调研中,产权登记部门提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房屋建筑时间难认定、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缺失、违法占地及少批多建现象普遍、审核标准难把握、历史遗留问题难处理、“一户一宅”标准难掌握、登记收费难等存在问题和困难。各农村金融机构、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则对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产生浓厚的兴趣。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人认为,农村抵押贷款业务一旦全面开展,将有利于盘活农民资产,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提速,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金融部门也从自身的风险角度考虑,建议省建议厅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时,应明确允许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贷款。
调研小组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要求各地各部门转换思维,高度重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表示将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提供政策依据。
(局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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